投资东盟各国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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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杰.投资东盟各国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一)[J].对外经贸财会,2006(7):3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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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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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外资企业或合作经营企业进出口商品须根据进出口税法缴税。
◇外资企业和合作经营企业进口的固定资产免征进口税。
◆特别鼓励的投资领域或社会经济条件极其艰苦的地区的项目生产所需进口的原料或材料及零件从生产开始之日起5年内免征进口税。
◇政府对鼓励投资所需的其他特殊商品给予免、减进出口税待遇。编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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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投资领域 税收优惠政策 合作经营企业 进出口商品 享受 各国 东盟 社会经济条件 外资企业 进口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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