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坚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形成了具有独特内涵结构、生成逻辑与原创性贡献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理论。新时代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理论因循“往哪改、改什么、谁来改、怎么改”的思维逻辑,构建了以“道路方向论、中心任务论、主体作用论、策略方式论”为内涵的农村土地制度现代化的理论体系。它是“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国情与农情”的现实情境、“人地分离与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矛盾演化”的客观规律、“国家、集体与农民利益协调与联动发展”的价值目标综合集成的结果。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理论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中国特色小农与农业现代化衔接、土地经营权有序资本化、构筑国家集体个人联动发展的“真实共同体”等方面为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理论和实践作出了重大原创性贡献,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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