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投资顾问监管逻辑重构:以销售佣金为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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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邹星光.公募基金投资顾问监管逻辑重构:以销售佣金为中心[J].证券市场导报,2023(2):1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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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邹星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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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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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资管新规》致力于拨乱反正,但未涉及大资管回归本源后的重要一环——财富管理业务。该类业务具有独特的利益冲突问题,以公募基金投资建议服务为例,基金投顾会倾向于为投资者推荐佣金更多而非更适合的产品。面对这一利益冲突,部分域外监管机构试图强制实现从卖方投顾向买方投顾的付费模式转型以及对所有投顾施加统一的客户最佳利益义务,我国监管机构目前亦鼓励卖方投顾向买方投顾的转型。本文通过经济分析发现,域外监管干预措施都是非效率的,宜采取区分监管的思路:对于投资者支付投顾费用的买方投顾,严格禁止其直接或间接从基金端收受销售佣金,促进客户最佳利益义务或信义义务的履行;对于佣金激励下的卖方投顾,设置明确的佣金费率上限,促进适当性义务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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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开放式公募基金 基金销售 投资建议 销售佣金 利益冲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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