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虽然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已开展多年,但企业少报、漏报、瞒报工资总额,缴费工资基数和参保职工人数的现象比较普遍,少缴社会保险费的现象仍时有发生,社保基金流失的情况较为严重。在社会保险稽核工作中经常遇到以下问题:第一,现行社会保险费缴费依据界定不清,需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现行制度中缴费基数是按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总额不高于300%计算,低于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按月进行申报。工资总额的计算原则是在实际发放月内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因此个别企业采取部分当月应发工资提取后挂账处理,待年底一次性发放,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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