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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机厂实行厂长负责制的回顾
引用本文:初志宏.煤机厂实行厂长负责制的回顾[J].煤炭经济研究,1986(12).
作者姓名:初志宏
作者单位:煤炭部制造局
摘    要:自1984年7月开始,北京、石家庄、六盘水、兖州煤机厂,峰峰金属支架厂,抚顺矿灯厂等六个部直属煤机厂先后进行了厂长负责制的试点,两年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证明实行厂长负责制对于改善企业管理,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加快企业的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意义。这六个厂在实行厂长负责制前,领导班子按四化要求都相继进行了调整,特别是都配备了具有技术业务专长,有组织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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