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中介异地展业应当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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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柱,吴兴刚.保险中介异地展业应当规范[J].中国保险,2005(7):2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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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柱 吴兴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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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保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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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现有法规有关规定,专业保险中介机构的分支机构只能采取两种形式设立,即分公司和营业部。实际操作中,部分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如保险经纪、公估机构)为了业务发展需要,积极开拓注册地以外的保险中介业务,在分支机构暂时无法设立的情况下,通常采取异地展业的方式。那么,何谓异地展业方式?异地展业方式究竟给当地保险市场带来哪些影响?作为保险监管部门又如何对此方式加强监管?这已成为当前保险中介市场中的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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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保险中介机构 应当 保险中介市场 分支机构 展业方式 实际操作 保险经纪 发展需要 中介业务 保险市场 加强监管 监管部门 热点问题 营业部 分公司 分专业 注册地 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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