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2004年11月2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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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称本会,英文全称为The chinese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缩写为CICP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成立,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行业组织,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本会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全国组织,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地方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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