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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苏区的社会保障立法
摘    要: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正式成立至今,已经80个春秋。当此之际,回顾建党初期苏区的社会保障立法历程,显然是一件十分有意义的事情。1927年国民党叛变革命后,中国共产党以革命武装反对反革命武装,创建了一些革命根据地。在那艰苦岁月里,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根据地革命政府为了鼓励工人努力生产,体现对他们疾苦的关心,负责地解决他们可能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困难,相继制定并实行了社会保障。在中央苏区,工农民主政府成立后,1930年5月颁布了《劳动暂行法》。《劳动暂行法》规定,“长期工遇疾病死伤者,其医药费、抚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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