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相对理由审查的几点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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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谢冬伟.取消相对理由审查的几点考虑[J].中华商标,2007(12):3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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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谢冬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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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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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相对理由审查是指商标主管机关在进行审查时,对是否存在在先申请或注册的商标主动进行审查。目前,各国对这一问题采取不同的做法。有的国家采取审查主义,如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有的国家则采取不审查主义,主要是欧盟及其成员国,如欧盟、法国、德国。1]瑞典从2006年开始采用不审查原则。英国一直采用审查原则,但从2007年开始,英国也转而采用不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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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审查原则 主管机关 澳大利亚 成员国 商标 主义 欧盟 英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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