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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性质的认定
引用本文:刘兴华.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性质的认定[J].经济问题,2006(4):59-60.
作者姓名:刘兴华
作者单位:山西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太原,030006
基金项目:山西大学校科研和教改项目
摘    要:不同的民事责任性质有不同的归责原则、责任构成、举证责任和免责事由,因此确定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的性质是非常重要的,但相关法律仅确认了损害赔偿民事责任,并未对责任性质予以规定。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应包括缔约过失责任、侵权责任和担保责任。

关 键 词:虚假信息  民事责任  归责原则  举证责任
文章编号:1004-972X(2006)04-0059-02
收稿时间:2006-01-09
修稿时间:200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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