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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委托代理四字诀
引用本文:邹美吉.“三资”委托代理四字诀[J].农村财务会计,2011(8):50-54.
作者姓名:邹美吉
作者单位:黑龙江绥化市
摘    要: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在推行“村财民理乡管”办法的基础上,于2009年8月全面实行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全区148个村“三资”清理后资产增加2100万元,共控制和减少非生产性开支240万元,拒绝不合理支出69万元,因村级财务问题引发的上访案件比上年减少65%。北林区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关 键 词:委托代理制  非生产性开支  2009年  不合理支出  黑龙江省  农村集体  财务问题  北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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