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仲裁确权确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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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学斌.土地仲裁确权确利[J].农村工作通讯,2008(2):5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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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学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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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安徽泾县是农业部批准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县之一。近年来,泾县在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中,依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积极探索和建立适合当前新形势下的农村土地承包特点的纠纷仲裁工作机制,提高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仲裁能力,进一步落实党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政策,有效保障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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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 仲裁工作 土地承包管理工作 土地承包政策 工作机制 农村社会 农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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