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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资企业国内配套人民币资金问题刍议
作者姓名:孙竞红
作者单位:工商行厦门分行
摘    要:<正> 按照有关投资法规定,必须提供外商投资所需的配套人民币资金。一般说来,每利用1美元的直接投资需投入8—14元人民币资金,其中除了基础设施和固定资产以外,还须投入相当数量的生产经营周转资金。这就意味着吸收台资的规模愈大,对配套人民币资金的需求量愈大。截至去年底,台商在厦实际投资达9.88亿美元,仅去年一年就批准台资172项,实际投资达3.4亿美元,所批项目90%以上是生产性项目,随着投资环境的进一步完善,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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