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税征收的冷思考 |
| |
引用本文: | 王建伟.物业税征收的冷思考[J].南京财经大学学报,2009(3):42-44. |
| |
作者姓名: | 王建伟 |
| |
作者单位: | 南京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江苏南京210003 |
| |
摘 要: | 物业税开征是近来中央政府动议的一项重大税收政策。笔者认为,目前开征物业税,必须解决好一系列与物业税征收紧密相关的核心难点问题,如土地出让金的置换问题;既往物业开发、交易环节的税费问题:物业税征免范围界定问题;物业税计税依据确定问题等。解决这些问题,主要思路是取消物业开发前期的土地出让金,将地权归于人民;理清物业开发、交易、持有的税收体系格局,简化税种;按超额累进税率对全体物业持有人征税;以物业净资产价值作为计税依据,是未来物业税开征可供考虑的思路。物业税开征需要冷思考。
|
关 键 词: | 土地出让金 物业税 计税依据 征税范围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