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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银行在中国转制
引用本文:越石.外资银行在中国转制[J].国际融资,2007,76(2):18.
作者姓名:越石
摘    要:中国银监会2006年8月,下发的《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法人银行导向"是此次《征求意见稿》的焦点."鼓励和引导在华机构网点多、存款业务大并有意进入人民币零售业务的外国银行,把其分行转制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法人银行"的表述,在该征求意见稿上分外醒目.根据《征求意见稿》,如果外资银行不在华注册法人银行(即设立子行),其在华业务范围将受到限制--可以开展对私及对公的外币业务,以及人民币对公业务,但不能开展人民币对私业务(如存款、信用卡等),也就是俗称的人民币零售业务.但此类银行可以接受个人客户100万元及以上的人民币定期存款.


System transformation: Branches of foreign banks in China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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