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本人在国际商务代理法律关系中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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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姚鹏,吕冰.论本人在国际商务代理法律关系中的义务[J].商场现代化,20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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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姚鹏 吕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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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姚鹏),唐山学院经管系(吕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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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经济、贸易全球化的飞速发展,国际商务代理亦日益成为商务发展的必要手段。为保证国际商务代理法律制度充分、有效地发挥作用,对有关各方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义务予以明确是十分必要的。本文主要针对国际商务代理法律关系中本人应尽的义务予以讨论,认为本人相对于代理人而言主要应当承担以下几项义务。一、支付代理协议约定的佣金或报酬国际代理关系中本人最主要的义务就是按照明示或默示的约定向代理人支付佣金或报酬。在国际商务代理中,各国法律虽然在支付佣金这一原则问题上规定大体一致,但在许多具体问题上却仍有不少差异,有的国家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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