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其中,"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的提法既是众望所归的"亮点"和"新意",亦是破解当前农村改革、土地流转、城镇化发展动力的重要突破口。但是,应该赋予农民怎样的土地财产权利,以便"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并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呢?这当中,既有对土地产权权利分层次赋予的"产权分配与集中"问题,也有赋予形式和机制的创新问题,许多未竟的改革亟待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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