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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与经济信息
作者姓名:古钟
摘    要:国家工商局日前出台10项措施以放开企业的经营范围:一、允许企业根据自身条件从事综合性经营和跨行业经营。二、对商业、供销、物资经营企业,放宽批发、零售、代储、代运的限制。三、允许生产企业调剂、串换和销售购进的原材料和品种及规格不对路的生产资料。四、解除物资供销企业计划外物资受本系统、本地区范围内经营的限制,允许经营汽车。五、大、中型企业出口商品进口原材料,准予用户注册。六、外贸专业企业申请经营自行进口的商品、易货商品、国内生产的替代进口商品及经营范围内所含的国内贸易,经登记主管机关直接核准登记后,即可经营。七、金融企业可用自有资金兴办非金融性企业。八、支持企业组织富余人员举办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第三产业。九、开业登记,除了按国家规定的行业归口部门外,其它行业和生产经营项目可直接申请,无须办理前置审批手续。十、变更登记(除变更法定代表人外)可免交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直接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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