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浅谈民事行政审判监督权的再构建
引用本文:董振玉,刘力君.浅谈民事行政审判监督权的再构建[J].黑河学刊,2005(6):82-84.
作者姓名:董振玉  刘力君
作者单位:辽宁省鞍山市岫岩县人民检察院,辽宁,鞍山,114300
摘    要: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但人们普遍地不习惯认同检察机关的民事抗诉,检察机关虽然在各方面做出了种种努力,但效果并不尽人意。因而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加强和完善检察机关的民行审判监督。

关 键 词:民行审判  监督权  再构建
文章编号:1009-3036(2005)06-0082-03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