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内控制制度是一种监督机制,其基本目的是加强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保障企业规范运作,防止舞弊。我国国有企业在内控制度建设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一是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内部缺乏应有的监督体系。从目前现状看,我国国有企业的公司化构造在形式上大多已完成,但更艰苦、更有实质义的是构筑安全、稳定、高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有些企业虽然成立了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但这些组织机构的人员由上级委派,为同一经济利益体服务,很难起到相互制约作用。另外,有些公司没有设立监事会,或者虽然已设立,但国有企业成立监事会时间不长,实施有效监督难度较大。二是企业内控制度执行不力。目前不秒企业虽然有一套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而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却不执行或经常出现“例外”现象,使内控制度的设立流于形式;有些企业根本不重视内部控制制度,也没有建立起相应的制度;有些企业为追求过度的低成本运作,减少人工成本,把有些理应相互牵制的岗位进行了合并,没有专门职能部门或专职人对企业的内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三是监督者缺乏监督意识。四是考核不科学,奖惩不分明。一些企业较注重销售、毛利、利润等经营成果的考核,而把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列入考核范围的企业目前还不多。所以,企业很难对执行制度的好坏进行区别,做出奖惩处理。为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促进企业经营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笔者现就如何完善国有企业内控制度建设提出以下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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