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财会 [2 0 0 1 ]5号国务院有关部、委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局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中央企业集团公司 :现将《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 ,请及时函告我部。本通知自 2 0 0 1年 1月 7日起施行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住房基金会计处理补充规定的通知》(财会字 [1995] 14号 )同时废止。附件 :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 [1998] 2 3号 )精神 ,从19 98年下半年开始停止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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