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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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 2 0 0 1 ]1 3号 经国务院同意 ,现将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以下简称“中储粮总公司”)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 2 0 0 3年底前 ,对中储粮总公司及其直属粮库的财政补贴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中储粮总公司及其直属粮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 ,对其经营中央储备粮 (油 )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 ;对中储粮总公司及其直属粮库经营中央储备粮 (油 )业务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 ,比照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 ,免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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