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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粮食企业与存货跌价准备
引用本文:张健元.浅议粮食企业与存货跌价准备[J].商业会计,2001(8):37-37.
作者姓名:张健元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怀化市分行
摘    要:财政部1993年颁布的《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对企业建立商品价准备金制度作了明确规定,要求企业对库存商品预计可能发生的削价损失从当期销售成本中提取削价准备金,用于弥补商品削价损失。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中又明确为“存货跌价准备”。粮食企业应建立存货跌价准备金制度,以正确反映粮食库存价值和盈亏情况。在会计处理上,在资产负债表作为存货的抵减项目。在当前粮食总体上供过于求,敞开收购保护价品种的情况下,粮食的入库成本明显地高于市场价格,除了部分退出保护价的粮油品种外,粮食企业训存粮油普遍存在跌价损失,即使按后进先出法确认销货成本也无法达到顺价销售水平。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显得尤为必要。

关 键 词:企业会计制度  粮食企业  存货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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