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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会计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作者单位:财政部会计司
摘    要: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单位货币资金的会计监督管理 ,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货币资金 ,是指单位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和其他货币资金。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统称单位 )。第四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暂行规定 ,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 ,建立并实施行之有效的货币资金会计监督管理制度。第五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并组织制定本单位货币资金会计监督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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