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修路用水负担较重惠农政策落实待加强 |
| |
引用本文: | 农业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农民修路用水负担较重惠农政策落实待加强[J].农村经营管理,2008(9). |
| |
作者姓名: | 农业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 |
| |
摘 要: | 一、修路乱集资范围广、数额大
湖南省祁阳县进宝塘镇下炉冲村一农民反映,该镇修通村公路每公里国家出1/3,农民自筹2/3,他所在的组每人要出近300元.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西佛镇同江村修村路,向每个农民收取500元,不交钱就收地.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收成乡盈科七队农民反映,乡里收取乡村公路造面费2006年105元、2007年100元.甘肃省民勤县东湖镇洪圣村三社收取通村公路费24元/亩.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