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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送达回证”方能做实仲裁调解
作者姓名:胡新民
作者单位:广西桂林市叠彩区城北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
摘    要:我们双方经过了开庭,达成了协议,并共同在调解书上签了字,为什么最终这份《仲裁调解书》却仍没有法律效力呢?2013年6月6日,苏女士持一份《仲裁调解书》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却未被人民法院受理,苏女士对此十分不解。明明经过双方签字认可的文件怎么就成为了一纸空文呢?案例追踪:辞退引起劳动纠纷案

关 键 词:仲裁调解  法律效力  人民法院  调解书  送达  劳动争议调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双方当事人  强制执行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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