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管电推进企业持续发展--扶绥县供电公司依法管电,促进供用电事业持续发展的经验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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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陆世春.依法管电推进企业持续发展--扶绥县供电公司依法管电,促进供用电事业持续发展的经验介绍[J].广西电业,2002(6):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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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陆世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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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扶绥县供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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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几年来,我公司认真学习《电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管理用电,较好地促进了企业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全县年供电量从1999年的14457万千瓦时增长到2001年的17212万千瓦时,平均年增长10.83%。今年1~5月全县供电量达到7236万千瓦时,比1999年同期增加1209万千瓦时,增长率为20%。1999年至2001年,全县应收电费15567万元,实收15356万元,回收率达98.64%。2001年前应收历欠电费2436万元,实收955万元,回收率达39.2%。全县综合线损率从1999年的19.6%,下降到目前的7%,平均每年下降2.3个百分点。下面,简单介绍我们的主要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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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绥县供电公司 供用电事业 持续发展 电力企业 《电力法》 经济效益 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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