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对于当今的中国消费者来说,传销这个概念已不再陌生。自1990年中美合资的广州雅芳有限公司成立,传销便再次进入我国并得以迅速发展。到1996年初,全国传销企业便达到163家,传销商人数在40万至50万人,涉及全国几十个城市。但由于传销业在我国尚不规范,消费者对它的认识还很肤浅和一些不法分子的越轨行为,使得这一行业始终处于一种无序状态之中,消费者利益受损的案件时有发生。也正因为如此,有关传销业的是非曲直不断引起各方评说。为了维护我国的市场竞争秩序,保护广大消费者权益,1995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停止发展多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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