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经济犯罪是否应取消死刑?
摘    要:过分倚重死刑的威慑效应,会忽视社会管理和风险防范的作用,转移人们对监督体系建设的注意力。而废除贪官死刑,有利于克服社会管理上的“死刑倚赖症”一个国家使用死刑过多,是这个国家管理能力差的表现,也是对自己管治水平缺乏信心的表现。对一个成熟的民主社会、法治社会来说,官员想贪污很少有机会,即使贪污了也会及早发现,很难走到把贪官养肥了再杀这一步国家的职能不仅在于专政,更主要在于管理。当一个国家的管理水平提高时,官员贪污不到或者一伸手就被捉,死刑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而刑罚至上主义者夸大死刑的功用,把贪官多说成是刑罚松弛导致的,明显是一叶障目,不见森林。大贪官多发是权力不规范运行、社会管理水平差的结果。国家防范犯罪,七分靠管理,三分靠刑罚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