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要求 开创建设现代化法院新局面——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工作侧记 |
| |
引用本文: | 吴文举.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要求 开创建设现代化法院新局面——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工作侧记[J].经济前沿,2008(10):I0013-I0014. |
| |
作者姓名: | 吴文举 |
| |
作者单位: | 宝安区人民法院 |
| |
摘 要: |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是深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确立的发展目标。为完成这一光荣历史使命,作为深圳市规模最大的基层法院,作为曾经是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全国模范法院”的宝安区人民法院,以“三个至上”为指导,解放思想,奋勇争先,突出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主线,着眼大局,司法为民,充分发挥了审判职能作用,取得了显著成绩,努力推进深圳的民主法治建设走向全国前列。
|
关 键 词: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深圳市宝安区 法院工作 人民满意 示范 现代化 侧记 民主法治建设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