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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11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关于基金管理公司提取风险准备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决定》,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每月从基金管理费收入中计提风险准备金,计提比例不低于基金管理费收入的10%;风险准备金使用后余额低于基金资产净值1%的应当继续提取直至达到基

关 键 词:基金资产净值  金融机构  计提比例  有关问题  基准利率  存款准备金率  费收  中国证监会  风险准备金  基金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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