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养老保险个税递延研究——以江苏省为例 |
| |
引用本文: | 周建再,胡炳志,代宝珍.我国商业养老保险个税递延研究——以江苏省为例[J].保险研究,2012(11):3-12. |
| |
作者姓名: | 周建再 胡炳志 代宝珍 |
| |
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经管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江苏大学财经学院,江苏 镇江 212013);(武汉大学经管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江苏大学财经学院,江苏 镇江 212013) |
| |
基金项目: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71203080);江苏省保险学会项目(批准号:SBx(2012)10);江苏大学高级专业人才科研启动基金的资助 |
| |
摘 要: | 本文对发达国家的养老保险个税政策进行了分析,构建了养老保险个税递延的税式支出模型和替代率模型,并以江苏省为例,对不同参数假设下的替代率和税式支出现值进行了测算,结果表明,商业养老保险的个税递延对财政收入影响小,政府较小的税收让利可使商业养老保险达到较高的替代率水平。本文认为应从国家层面,减轻商业养老保险的个税负担,积极推动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发展,以促进老龄化社会的和谐稳定。
|
关 键 词: | 个税递延 替代率 税式支出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 点击此处可从《保险研究》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
| 点击此处可从《保险研究》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