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适用至今的6年以来,始终为社会公众所关注,尤其是有关交强险案件的审理更是热点话题。因此,出于提高处理交强险案件的司法裁判水准的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相应的法律规则便意义重大。不过,笔者解读了其发布的《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感觉尚有诸多需要完善之处,因此,借助本文,分别从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适用关系,被保险人与投保人各自在交强险中的法律地位,交强险与侵权责任制度之间的适用关系,交强险与《保险法》的适用关系等四个方面,阐述个人的看法,以便促进有关处理交强险的法律规则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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