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阳江滨:以分层分类监管为基础实行协同精细化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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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方红梅.浙江富阳江滨:以分层分类监管为基础实行协同精细化监管[J].工商行政管理,2012(22):64-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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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方红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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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富阳分局江滨工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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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们浙江富阳分局江滨工商所从加强队伍建设入手,夯实监管基础,优化监管方式,实行协同精细化监管。,一是紧抓学习培训,强化责任区监管队伍。从目前责任区监管中的种种弊端陋习确立怎么样深化责任区监管,树立责任区干部“我是工商一扇窗”的大局意识和“我的辖区我负责”的责任意识,提高责任区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促进监管到位,降低问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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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分类监管 精细化 协同 浙江 阳江 责任区 队伍建设 监管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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