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农业税后的几点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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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兴国,王光汉.免征农业税后的几点思考[J].预算管理与会计,2004(8):1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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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兴国 王光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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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政策研究室
(张兴国),哈尔滨市财政局(王光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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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务院决定五年内在全国取消农业税,并从今年起在黑龙江、吉林两省率先免征农业税。这项改革实施后,我省将免征农业税28.2亿元,加上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资金20.52亿元,“一免两补”总额达48.72亿元,全省农民人均受益约260元。笔者从黑龙江省双城、兰西、讷河、富锦等县市的试点及面上调查情况看,发现以下新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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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业税 国务院 中国 农民收入 结构调整 财政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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