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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获国务院批复
摘    要:日前,国务院批复了《关于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4]32号),国家发改委近日将正式印发。批复要求,《规划》实施要着力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着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发展的支撑能力;着力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生态保障能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努力走出一条欠发达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新路子,使原中央苏区广大人民早日过上富裕幸福的生活,确保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关 键 词:中央苏区  《规划》  国务院  批复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生态文明建设  城乡一体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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