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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新契税条例将于十月实施 国务院近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该条例将于1997年10月1日起实行。1950年4月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的《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此次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共有15条,与旧的《契税暂行条例》相比,有明显的变化。由于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另有规定,原来有关契证是房屋产权凭证的内容被删除。同时,修改了计税依据,原来的以买卖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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