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废旧金属购销价实行统一管理 |
| |
作者姓名: | 张文英 |
| |
摘 要: | 最近,甘肃省物价委员会发出通知,对统料废钢、重型废钢、中型废钢、小型废钢、紫杂铜、黄杂铜、各类报废机电设备(含各类运输工具)等7个品种类别的废旧金属的购销价格实行省统一管理,其他品种随行就市。通知指出,因全省各地经济发展条件、再生资源情况不同,决定对收价实行片价管理.即:兰州市、白银市、天水市、金昌市、嘉峪关市为一个价区;酒泉地区、张掖地区、武威地区、定西地区、临夏州为一个价区;庆阳地区、平凉地区、陇南地区、甘南州为一个价区。通知还规定,三个价区中,同从机关、团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