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持有待售固定资产会计核算浅议
引用本文:梁继文,张英明.持有待售固定资产会计核算浅议[J].财会月刊,2011(2):28-29.
作者姓名:梁继文  张英明
作者单位:徐州师范大学管理学院;
摘    要:当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时,应当划分为持有待售固定资产:一是企业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二是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三是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由于固定资产的使用性质已经发生改变,因此对其的管理不能等同于一般固定资产,包括会计处理。下面从固定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固定资产、持有待售固定资产不再符合确认条件发生转回两个方面探讨其会计处理。

关 键 词:固定资产  会计核算  转让协议  会计处理  非流动资产  资产划分  确认条件  可撤销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