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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中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落到实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 键 词:建设项目用地  自然资源部  基本农田  预审  永久  中共中央国务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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