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研单位转制后须加强会计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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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么艳.农业科研单位转制后须加强会计监督[J].农业经济,2001(3):4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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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么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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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沈阳市农业技术培训中心,110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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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 1999年 8月 20日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民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应用型农业科研机构和设计单位应逐步地转为科技型企业,整体或部分进入企业,转为中介服务机构等,从而使以应用研究或开发研究为主的农业科研机构的经费来源渠道和财务管理模式必须转变为市场化运作。为此,如何继续加强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完善开源节流机制,就成为农业科研单位转制后的一项新课题。 一、农业科研单位财务监督机制还比较薄弱。 其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监督管理职能交叉。除财政,还有税务、审计、固有资产管理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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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业科研单位 会计监督 法制建设 市场化运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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