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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要闻
摘    要:古巴海关总署对有关进出口公司的通知 根据2004年8月26日古巴海关总署署长发布的33-04号法令:凡在海关登记注册的进出口贸易公司的法人代表必须在9月15日-12月31日这期间更新本公司在海关登记的相关资料。据海关称,办理相关手续必须依据更新的固定模式,可将更新材料于工作时间交至下列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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