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窃行为与抢夺行为的界限 |
| |
引用本文: | 汪冬平.扒窃行为与抢夺行为的界限[J].中国-东盟博览,2013(5):128. |
| |
作者姓名: | 汪冬平 |
| |
作者单位: | 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
| |
摘 要: | 盗窃行为与抢夺行为的界限在我国一直被认为是十分明确的,即盗窃行为是指以较平和的手段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而抢夺行为则要求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他人财物。然而,随着我国刑法理论的发展盗窃行为不再以秘密窃取、数额较大作为其构成要件,导致盗窃行为与抢夺行为的界限也随之变得模糊不清,尤其是盗窃罪中的扒窃行为与抢夺行为的界限。如果界限不清就有可能导致实践中定性的错误。
|
关 键 词: | 扒窃 抢夺 暴力 平和窃取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