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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买卖合同标的物风险负担制度
引用本文:张婷婷.论我国买卖合同标的物风险负担制度[J].中国-东盟博览,2013(5):135.
作者姓名:张婷婷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摘    要:本文主要介绍我国《合同法》有关风险负担的规定。包括风险负担的一般规则,即交付主义模式;风险负担的特别规则路货买卖、异地交货以及违约时的风险负担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后来讨论了特种买卖时的风险负担,主要包括不动产买卖、分期付款买卖、试用及拍卖合同。对于不同买卖形式的风险负担,应该坚持"利益与风险相一致"原则。同时提出目前完善买卖合同风险负担制度的建议,包括完善风险负担制度适用的前提条件,完善违约情况下风险负担制度等。

关 键 词:买卖合同  风险负担  交付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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