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合理界定政府非税收入范围与国外相比,我国政府非税收入实际管理范围不尽规范。一方面,一些应当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资金,包括国有企业投资分红收入以及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国家举办的医疗机构、公园、博物馆和停车场收入等,没有完全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另一方面,我国政府非税收入规模偏大,特别是省级以下政府非税收入中有相当一部分来源不规范,不同程度地存在乱收费现象。为此,要借鉴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按照市场经济体制下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理清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将体现政府行为或利用国有资产获取的收益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同时,要继续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将不体现政府行为的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将一些具有税收特征的收费、基金改为税收,进一步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二)科学制定政府非税收入收费标准各国通行的政府非税收入定价方法有完全成本定价和边际成本定价两种:完全成本定价基于按需求量确定的平均成本来定价,其出发点是补偿成本耗费;边成本定价则基于资源最优配置的要求,按照达到供求量相等时的边际成本来确定价格(收费标准)。后一种定价方法得到普遍采用,但实践中,这一方法还涉及到是否将资本性费用包括在价格中的问题。资本性费用属于固 定成本,不包括在边际成本之中,但是如果不考虑资本性费用,就意味着价格中没有包含全部成本。所以,许多国家在按边际成本定价的同时还将资本性费用考虑进来,一并确定非税收入的标准,如纽约的铁路服务定价,此外还有许多国家对长期供水系统和卫生设备系统的服务定价,亦采用这种办法。借鉴市场经济国家收费管理的经验,我国对政府收费标准的核定,应按照收费类别分类管理。其中,对于具有排他性和独占性的特许权收费,应按照市场价格确定收费标准;对于管理性或服务性的收费,则应当坚持非盈利的原则,按照补偿成本或低于成本核定,不宜考虑利润和税金等因素;其他兼有公共和私人混合受益特性的服务,其收费标准应当按照低于全部成本、费用的原则确定。(三)建立严格的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制度由于政府非税收入项目较多,征收范围不尽一致,缴款人情况杂,因此,在具体征收方式上,不宜局限于一种征收模式,而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既有利于及时足额征收、方便缴款人,又有利于降低征收成本的原则确定。从我国目前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实际情况来看,有的可以采取由缴款人直接缴纳的方式,有的则可以采取由执收单位征收的方式,还有的可以采取委托税务机关或其他代收机构代征的方式。总之,征收方式应当灵活多样,尽可能方便缴款人,降低征收成本,确保收入及时解缴。在管理方面,市场经济国家通行的做法是建立国库单一账户,实行严格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借鉴这一成功经验,我国要进一步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国库管理制度,实现财政资金的集中归口管理和财政收支的“双直达”;继续推行和完善收、罚、缴分离,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信息系统, 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透明度,确保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严格规范票据印制、发放、使用、保管及核销各环节,“以票控费”,从源头杜绝乱收、乱罚、截留和挪用等现象的发生(四)强化政府非税收入的预算管理近几年,虽然国家陆续发布了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的一系列规定,但由于历史原因,目前我国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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