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主体理论的重构——从行政诉讼主体角度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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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娟.我国行政主体理论的重构——从行政诉讼主体角度探析[J].金卡工程,2009,13(12):225-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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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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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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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主体理论是20世纪80年代末引入中国的,其后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与完善,逐渐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它在我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社会结构的变迁,在迎合行政诉讼被告资格背景下的引入,使行政主体理论暴露出了严重的工具性,其弊端也日益显现,尤其是"谁主体谁被告"的规则已经明显落后甚至阻碍了司法实践的发展。因此,我们有必要重构行政主体理论,建立行政行为理论,将行政行为作为认定行政诉讼被告资格的标准,从而更好地理清行政主体与行政诉讼被告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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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主体 行政诉讼被告 行政行为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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