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树、市鸟、市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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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立涛.伊春市树、市鸟、市花[J].国土与自然资源研究,198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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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立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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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伊春市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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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85年8月31日,伊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决定,命名红松为市树,啄木鸟为市鸟,兴安杜鹃为市花。伊春市有红松故乡之称,挺拔的红松就象林区工人魁梧高大的身躯,迎风斗雪,坚守在东北边疆;啄木鸟就象勤劳勇敢的山里人,每天从早到晚地工作,为保护森林资源做贡献;兴安杜鹃开花时以自己嫩姿丽质向林区人民发出春的信息,昂首怒放的色质,同林区工人粗广、豪爽、正直、倔强的性格吻合一致。红松、啄木鸟、兴安杜鹃作为伊春市树、市鸟、市花,是伊春市的标志.不仅县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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