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企业制度下铁路运输企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的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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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叶仁荪,刘小丽. 现代企业制度下铁路运输企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的研究[J]. 铁道运输与经济, 2001, 23(12): 3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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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叶仁荪 刘小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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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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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铁道部基金项目(98F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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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通过对企业分配关系、工资总额决定机制以及铁路运输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特征的分析,指出工效挂钩仍是现代企业制度下铁路运输企业自行决定工资总额的一种有效方式,同时认为,由于企业制度不同,现代企业制度下工资总额的决定机制与资产经营责任制条件下有明显的不同,并设计了现代企业制度下铁路运输企业工资总额决定的一般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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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铁路运输企业 现代企业制度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企业管理 |
文章编号: | 1003-1421(2001)12-0031-03 |
修稿时间: | 2001-05-10 |
Exploring the Decisive Mechanism of Total Pay in Railway Transport Enterprises under the Modern Enterprise Syste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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