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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企业"假破产,真逃债"的形式及处理
引用本文:李侠.浅析企业"假破产,真逃债"的形式及处理[J].时代经贸,2007,5(2):26.
作者姓名:李侠
作者单位:绍兴文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浙江,绍兴
摘    要:破产是在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能清偿债务的前提下,法院根据债权人或债务人本人的申请做出宣告,并依法对其财产进行清理和分配的制度.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对破产企业财产的依法清理、处分,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在当前业破产案件中,有部分企业以破产为幌子,钻目前我国有关破产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的空子,欺骗债权人,损害国家、集体等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以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谓之"破产"逃债.特别是企业以"破产"方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已经成为当前金融运行中的一个突出问题,直接导致了市场信用破坏,扰乱了经济秩序,危及银行资产安全,增大了金融风险.

关 键 词:破产逃避  废除银行债务  防止破产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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