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业务经营?——中国移动、中国铁通协同开展全业务经营相关法律问题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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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忠.如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业务经营?——中国移动、中国铁通协同开展全业务经营相关法律问题探讨[J].中国电信业,2011(1):5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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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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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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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新一轮电信重组和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全业务经营成为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包括中国铁通)、中国联通三家全业务运营商的核心竞争手段。由于中国移动与目前独立运营的中国铁通的特殊重组形式和目前新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发放方式,中国移动与中国铁通携手开展全业务经营的形式相比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形成了不同的特点。发挥各自优势,相互协同,推动“固网业务+移动业务”的协同发展模式成为中国移动和中国铁通开展全业务经营的必要模式,也是在当前形势下中国铁通参与中国移动3G时代全业务竞争的必然要求和唯一手段。如何推动中国铁通与中国移动的协同发展等问题成为当前两个企业面临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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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移动 中国铁通 业务经营 协同发展 法律问题 基础电信业务 经营许可证 中国电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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